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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1-None 文号: 川政字〔2021〕63号
发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备案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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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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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淄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淄政发〔2020〕13号)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确保我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立改废”和中央、省、市各项制度改革要求保持一致,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全区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和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继续有效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4.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3

 

继续有效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4

 

废止的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