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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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规划,更好地服务淄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就《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到公示现场或指定公示网站、公众号查阅规划内容。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致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提交至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公示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27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地址:zichuanchengjianke@163.com

2.信件寄往:淄川区般阳路275号建设大厦518室 

邮编:255100

联系电话:6725815

联系人:董凯 

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8日

《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

一、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保护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和特色,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协调街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统筹安排保护和建设活动,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原则

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保护风貌的完整性,保护街区空间环境;维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铭记历史,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环境,保持街区活力。

三、规划目标

1、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传承街区价值特色,全面保护街区真实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

2、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办公环境。

3、合理利用街区历史文化资源,使其成为彰显历史建筑特色、兼具旅游服务职能的城市文化区域。

4、结合街区现状情况,提出规划实施建议,保障保护规划的切实可行。

四、街区价值与特色

街区价值:反映了20世纪初期淄川的历史,记录了淄矿百年的发展,是德日侵华的历史见证;对淄博城市发展演变的重要意义。

街区特色:德式、日式风格相结合的建筑特色;欧洲风格的花园式历史文化街区。

五、保护内容

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素构成表

不可移动文物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处(17栋)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处(3栋):淄矿集团电厂办公楼、厂房2栋

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1处(6栋):淄矿路133号3—5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4—1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6—5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5—5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10—4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11—3栋日式建筑;

历史建筑

5处:副总楼东侧二层办公楼;水道组办公室;印刷厂、原大学生公寓;档案室;矿务局建筑群(宣传部、计划处、局办公楼、安检局办公楼及日本庙宇)

六、范围的划定

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东至洪山铁路,南至洪山大街,西至规划洪山路,北至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北,总用地面积29.04公顷。

1、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

东至洪山铁路,南至洪山大街,西至规划洪山路,北至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南;用地面积13.34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东至洪山铁路,南至洪山大街,西至淄矿影剧院东,北至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北;用地面积15.70公顷。

七、建筑色彩控制

1、街区整体色彩控制

保障街区整体色彩与蓝灰基础色调相统一,以低彩度、中明度、暖灰色系为主色调。重点控制街区建筑整体屋顶色彩,公共空间的外立面色彩,形成较为统一、协调的色彩风貌。

2、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色彩控制

严格控制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原有建筑色彩,对建筑的修缮应尽量依照传统工艺做法进行,确保建筑色彩的真实性。

3、周边建筑色彩控制

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周边建筑色彩应与其相协调,禁止使用高明度和高彩度的色彩。核心保护区内办公建筑屋顶建议用蓝灰色瓦,墙体建议使用主色调为浅灰色、深灰色,窗户主色调为湖蓝色,整体用白色线条勾勒。

八、建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

1、保护:适用于保存质量较好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严格保护,对其残缺损坏部分进行修补,对文物整体进行日常维护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等,原则是修旧如旧、只修不建。

2、修缮:适用于建筑格局、风貌和主体结构保存较好的建议历史建筑、保存质量一般或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改造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部分,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修复和加固破损部分(如门窗、栏杆、檐口、屋顶等),保证历史风貌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具体修缮工作中结合建筑现状质量保存及结构安全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包括局部落架修缮、加固修缮、内部设施改建、局部或外立面修缮、日常保养等不改变原有外立面特征的技术措施。

3、改善:适用于质量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改善传统风貌建筑现有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4、保留:适用于与风貌协调的建筑。结合街区近远期整治更新工程,建议择机更新为传统风貌建筑。

5、整治改造:适用于建筑风貌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及现状质量很差的建筑。对其进行立面和屋顶改造。统一整治、改造门窗、栏杆等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装饰物。

九、展示与利用

1、适时结合坤升热电、先河机电企业进行改造,在保护历史遗产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利用,开展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研究,引入创意产业,提升街区活力。

2、开展街区东侧铁路的利用研究,结合现有铁轨、站房等,可打造网红打卡地、特色民宿、展演展示等。

3、在各展示点处分别设立解说牌,要求内容完整简洁,解说牌造型统一、美观,并采用近人尺度,与整体的文化氛围、环境风貌相协调。

4、室内外的集中展示可结合重要文物设置语音解说或多媒体演示设施。整体解说牌的内容要言简意赅,准确无误,且造型应简洁大方。

5、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现在为办公不对外开放,建议通过置换产权等方式,开放局部区域作为公共空间。

6、加强对游客遗产保护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提示游客对企业办公及周边社区生活的尊重。

解读《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

 

 

       为进一步保护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和特色,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协调街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统筹安排保护和建设活动,特制定本规划

《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在2021年6月28日至7月27日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内,未收到有关建议。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一、规划目的

为进一步保护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风貌和特色,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协调街区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统筹安排保护和建设活动,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原则

保护历史遗存的真实性,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载体;保护风貌的完整性,保护街区空间环境;维持社会生活的延续性,铭记历史,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环境,保持街区活力。

三、规划目标

1、保护街区整体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传承街区价值特色,全面保护街区真实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

2、整治街区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办公环境。

3、合理利用街区历史文化资源,使其成为彰显历史建筑特色、兼具旅游服务职能的城市文化区域。

4、结合街区现状情况,提出规划实施建议,保障保护规划的切实可行。

四、街区价值与特色

街区价值:反映了20世纪初期淄川的历史,记录了淄矿百年的发展,是德日侵华的历史见证;对淄博城市发展演变的重要意义。

街区特色:德式、日式风格相结合的建筑特色;欧洲风格的花园式历史文化街区。

五、保护内容

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素构成表

不可移动文物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处(17栋)淄博矿业集团德日建筑群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处(3栋):淄矿集团电厂办公楼、厂房2栋

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1处(6栋):淄矿路133号3—5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4—1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6—5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5—5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10—4栋日式建筑;淄矿路133号11—3栋日式建筑;

历史建筑

5处:副总楼东侧二层办公楼;水道组办公室;印刷厂、原大学生公寓;档案室;矿务局建筑群(宣传部、计划处、局办公楼、安检局办公楼及日本庙宇)

六、范围的划定

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东至洪山铁路,南至洪山大街,西至规划洪山路,北至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北,总用地面积29.04公顷。

1、核心保护范围的划定

东至洪山铁路,南至洪山大街,西至规划洪山路,北至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南;用地面积13.34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东至洪山铁路,南至洪山大街,西至淄矿影剧院东,北至淄矿集团中心医院北;用地面积15.70公顷。

七、建筑色彩控制

1、街区整体色彩控制

保障街区整体色彩与蓝灰基础色调相统一,以低彩度、中明度、暖灰色系为主色调。重点控制街区建筑整体屋顶色彩,公共空间的外立面色彩,形成较为统一、协调的色彩风貌。

2、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色彩控制

严格控制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原有建筑色彩,对建筑的修缮应尽量依照传统工艺做法进行,确保建筑色彩的真实性。

3、周边建筑色彩控制

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周边建筑色彩应与其相协调,禁止使用高明度和高彩度的色彩。核心保护区内办公建筑屋顶建议用蓝灰色瓦,墙体建议使用主色调为浅灰色、深灰色,窗户主色调为湖蓝色,整体用白色线条勾勒。

八、建筑物分类保护与整治

1、保护:适用于保存质量较好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严格保护,对其残缺损坏部分进行修补,对文物整体进行日常维护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等,原则是修旧如旧、只修不建。

2、修缮:适用于建筑格局、风貌和主体结构保存较好的建议历史建筑、保存质量一般或较差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改造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部分,使用原材料、原工艺修复和加固破损部分(如门窗、栏杆、檐口、屋顶等),保证历史风貌的延续性和完整性;具体修缮工作中结合建筑现状质量保存及结构安全情况进行具体处理,包括局部落架修缮、加固修缮、内部设施改建、局部或外立面修缮、日常保养等不改变原有外立面特征的技术措施。

3、改善:适用于质量较好的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持和修缮外观风貌特征,特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改善传统风貌建筑现有居住、使用条件,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

4、保留:适用于与风貌协调的建筑。结合街区近远期整治更新工程,建议择机更新为传统风貌建筑。

5、整治改造:适用于建筑风貌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及现状质量很差的建筑。对其进行立面和屋顶改造。统一整治、改造门窗、栏杆等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装饰物。

九、展示与利用

1、适时结合坤升热电、先河机电企业进行改造,在保护历史遗产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利用,开展工业遗产的活化利用研究,引入创意产业,提升街区活力。

2、开展街区东侧铁路的利用研究,结合现有铁轨、站房等,可打造网红打卡地、特色民宿、展演展示等。

3、在各展示点处分别设立解说牌,要求内容完整简洁,解说牌造型统一、美观,并采用近人尺度,与整体的文化氛围、环境风貌相协调。

4、室内外的集中展示可结合重要文物设置语音解说或多媒体演示设施。整体解说牌的内容要言简意赅,准确无误,且造型应简洁大方。

5、淄博矿务局历史文化街区现在为办公不对外开放,建议通过置换产权等方式,开放局部区域作为公共空间。

6、加强对游客遗产保护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提示游客对企业办公及周边社区生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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