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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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淄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2826日至2022925日,如有意见请反馈淄川区气象局。电话:5180041 

 

 

淄川区气象局

2022826

 

淄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山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淄博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雷雨大风、沙尘暴、高温、低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干旱等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气象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气象灾害损失向减轻气象灾害风险转变。高度重视减轻气象灾害风险,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坚持综合气象减灾,统筹预警防范气象灾害。认真总结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气象灾害孕育、发生和演变特点,充分认识新时期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复杂性,把握气象灾害及衍生次生灾害规律,强化统筹协调,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科学预警防范气象灾害。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根据气象灾害预警和灾害预估、灾情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领导和主导地位,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提供保障等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  运行机制

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气象局负责会同直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突发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收集各部门单位预警信息需求;组织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委、政府,并按照有关部门单位需求发送有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组织灾害风险研判、防范准备。

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气象灾害防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行政区域大范围灾害性天气并造成较大灾害时,由政府决定启动有关级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应对工作。

3 监测预警

根据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救灾需要,区气象局负责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和制度;优化完善气象观测站网,提高强对流、大风、暴雨、暴雪等灾害性天气的综合监测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分析研判,做好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预警和服务。开展极端灾害性天气机理复盘研究,提高预报精准度。聚焦精细服务强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应用。

4  预警发布与传播

区气象局根据山东省市、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实施办法,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形式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一般分为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严重程度依次加重,蓝色预警信号为最低级别,红色预警信号为最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防御指南和发布单位等。

气象局按照预警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气象服务,向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发送预警信号,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接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预警信号在本行业、本系统内的传播工作。

区气象局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时更新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负责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的管理工作。宣传、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与区气象局健全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传播联动机制,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新媒体和电信运营商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社会传播的有关工作。

5  预警联动应急响应

气象灾害种类多,影响面广,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联动防范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

灾害性天气来临或发生时,区气象局应当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增加发布频次,根据服务需要,启动部门内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应急管理指导全区气象灾害综合应急防范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及时救助受灾群众。

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防范。

5.1  分类防范

5.1.1  台风

根据部门职责和台风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防台风、突发地质灾害、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好防台风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台风影响时段上下学。

区交警大队加强路面管控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做好防风防雨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区水利局组织开展洪水预报预警工作,实施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台风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台风防御和应对工作。

5.1.2  暴雨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雨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突发地质灾害、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暴雨防范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暴雨时段上下学。

区交警大队加强路面管控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城市内涝排水工作。

区水利局组织开展洪水预报预警工作,实施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提供防汛抢险技术支撑。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暴雨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雨防御和应对工作。

5.1.3  暴雪

根据部门职责和暴雪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启动部门单位供暖、供电、供水等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暴雪防范准备,必要时停课;适时调整上下学及休息时间,避免学生在暴时段上下学。

区交警大队加强路面管控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供暖、供气行业落实防冻措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的除雪工作。

区水利局组织供水行业落实防冻措施。

区交通运输局提醒运输企业督促营运车辆做好防冻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所辖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暴雪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供电中心等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暴雪防御和应对工作。

5.1.4  寒潮

根据部门职责和寒潮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供暖、供电、供水等相关应急预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做好防寒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寒潮低温、大风等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寒潮防御和应对工作。

5.1.5  雷雨大风

根据部门职责和雷雨大风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做好防风准备,必要时停止作业。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工作,巡查、加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大风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供电中心等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风防御和应对工作。

5.1.6  沙尘暴

根据部门职责和沙尘暴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交通、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沙尘准备工作;沙尘暴影响时段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运输保障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沙尘暴防御和应对工作。

5.1.7  高温

根据部门职责和高温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防暑降温、城市运行保障等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高温准备;高温影响时段减少、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区交警大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车辆的预警提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区水利局统筹供水水源,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局对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管理,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卫生健康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等救治需求。

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护措施。供电中心等电力企业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高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5.1.8  低温

根据部门职责和低温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低温准备;低温影响时段减少、停止室外教学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指导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做好户外作业人员的低温防冻工作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指导供暖企业做好应对保证居民和重要用户供暖保障落实保护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低温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卫生健康局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低温冻伤等救治需求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低温防御和应对工作

5.1.9  雷电

根据部门职责和雷电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灾害救助等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防雷电等相关应急预案。

教育和体育局督促中小学、幼儿园等做好雷电防御准备,在雷电发生时段让学生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供电中心等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雷电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0  冰雹

根据部门职责和冰雹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人工影响天气、防雹等相关应急预案。

区气象局视情况组织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冰雹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文化和旅游局及时发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预警信息,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协调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和做好防灾避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督促关闭旅游景点或设施。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冰雹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1  霜冻

根据部门职责和霜冻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霜冻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影响,指导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霜冻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2  大雾

根据部门职责和大雾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区交警大队加强路面管控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网运营监控。区供电中心等电力企业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或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大雾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3  道路结冰

根据部门职责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交通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陆路交通、城市运行保障等相关应急预案。

区交警大队加强路面管控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防冻保暖工作;组织力量做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的除冰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有关企业做好公共交通车辆等的防冻保暖和紧急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冰冻情况做好路除冰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道路结冰防御和应对工作。

5.1.14  干旱

根据部门职责和干旱预警信号有关部门综合研判风险按照应急预案有关标准适时启动防汛抗旱、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部门单位相关应急预案

区水利局组织实施应急供水提供抗旱技术支撑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紧急预防干旱对农村和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影响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领域的干旱防御和应对工作

5.2  预警科普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以及户外屏幕等渠道,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和体育指导下,把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和体育应当对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6  应急保障

电信运营商组织应急公网通信保障力量,为区气象局和灾害处置现场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组织指导电力企业做好应急电力保障。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并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准备情况检查,提高气象灾害应对能力。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淄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政办字〔202077号)同时废止。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台风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热带气旋系统,其带来的大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常引发洪涝、风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1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时内累积降水量达6毫米或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寒潮是指强冷空气的突发性侵袭活动,其带来的大风、降温等天气现象会对农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雷雨)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沙尘暴是指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农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低温是指日最低气温低于-10℃以下的天气现象会对农业、供暖、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雷电是指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伴有闪电和雷鸣的放电现象,会对人身安全、建筑、电力和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落在地面上、直径大于0.5厘米的冰粒子。

霜冻是指地面温度降到0℃或以下导致植物损伤的灾害。

大雾是指空气中悬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见度显著降低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道路结冰是在地面温度低于0℃时,道路上出现积雪或结冰现象,会对交通造成危害。

干旱在本预案中主要指气象干旱是指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会对农业、林业、水利以及人畜饮水等造成危害

 

解读《淄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预防灾害性天气、减轻气象灾害,规范气象灾害预警防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淄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我们通过网络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情况

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淄博市淄川区气象局20228262022年925日期间,将淄川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

 

                           淄博市淄川区气象局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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