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现就《淄川区石油、天然气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发表您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您的意见,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合理的将予以积极采纳。
公众参与时间:2023年5月4日至6月5日。
可将您的意见建议发送至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邮箱。
联系人:王珂、孙玲
联系电话:0533-5796007、0533-5180288
电子邮箱:zcqjtj@zb.shandong.cn
为规范石油、天然气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发生石油、天然气在道路运输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火灾、泄露等突发事件时,快速反应,全力救援,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生产储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淄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川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重新修订完善。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淄川区石油、天然气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的公众参与报告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现将《淄川区石油、天然气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决策草案基本情况
《淄川区石油、天然气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4日至6月5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众 参与意见征集,明确了意见反馈渠道。
二、意见建议反馈及采纳情况
截止2023年6月6日,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和建议。
三、对公众参与情况的总体评估
从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情况看,公众对该事项认可度较高。综上,该事项具备实施的条件。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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