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9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淄川区气象局。
联系电话:05335180041。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淄政发〔2022〕8号)要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新局面贡献气象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高,建成系统完备、开放融合、协同创新、业态新型、高质普惠的气象现代化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气象综合实力位居全市前列。
到2035年,立体精密智能气象监测网、无缝隙全覆盖的数字预报业务体系和普惠精细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初具规模。气象深度融入民生保障和行业发展,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和效益更加凸显,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突出,气象现代化综合实力全市领先。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科技引领,提升气象核心业务能力
1.提高精密气象监测能力。优化和健全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实施综合监测能力提升工程,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升级改造自动气象观测站和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做到每个镇布设一个自动气象观测站,形成布局科学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网。积极改善气象探测环境,加快淄川国家基本气象站新址建设。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完善农业、生态、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精准预报预警系统。加强突发灾害预报预警以及气象影响和风险预报能力建设,拓展气象预报业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做好省、市级气候预测产品解释应用,提高台风、暴雨、强对流、暴雪等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努力构建无缝隙、智能化现代预报业务体系,不断提高预报精细化水平。(区气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充分依托数字政府建设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构建“云+端”气象服务新业态。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构建智能化产品制作和融媒体发布平台,提升智慧气象服务精细度。加强重要天气“递进式”预报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促进气象信息全领域高效应用。(区气象局牵头,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大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气象信息支撑系统。积极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加大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的综合应用,增强气象数据资源支撑能力。强化数据共享服务,推进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区气象局牵头,区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气象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决策气象服务需求分析制度,提供差异化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插件式融入公众智慧生活,满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气象服务需求,实现气象预警、气象预报、气象实况、生活气象指数等产品的精准高效主动推送。(区气象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风险意识,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构建“多员融合”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明确气象灾害防御职责。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完善防雷安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提高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科协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区域洪涝、城区内涝、森林火灾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的有关要求,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传播的“绿色通道”。开展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工作。(区气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新型作业装备应用,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加大对粮食主产区、果蔬主产区、重要河流水源区的保护力度,开展防雹和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力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施作业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绿色发展,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1.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做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工作。健全高效、畅通的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预测会商、信息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服务。加强河流、湖泊、湿地、森林和植被气象卫星遥感动态监测,提升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加强旅游气候资源评估与开发利用,积极协助打造气象公园、天然氧吧、避暑旅游目的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区气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根据需求对城区规划、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组织可行性论证。(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协同联动,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服务。推进气象服务全面融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特色产业气象服务能力,开展分区域、分作物、分灾种的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开展大宗粮食、果业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区气象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城市气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科学加密布设气象探测设备,提高城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时空分辨率。开展城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数字化、精细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发展基于影响的城市气象灾害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推进数字气象融入“城区大脑”,加强城区生命线安全运行、能源保供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提升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调配储运气象服务水平。加强“气象+行业”数据融合,针对重点行业需求,开展精准化、智能化、互动式的专业气象服务。(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人才保障,提升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台风、暴雨、强对流等气象灾害预测预报技术总结,加强卫星、雷达、数值预报、气象信息等“四大支柱”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新数据应用与融合创新。推进气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水利、农业等行业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协同发展。强化气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区气象局牵头,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和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创新创造的激励机制。加强气象教育培训,支持气象人才申报全区各类人才工程和培养计划,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素质能力强、综合素质修养高、团结协作人心齐、敢于开拓风气正的创先争优队伍。(区气象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建立区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区气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气象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加强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区气象局牵头,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财政支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强化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效益。(区财政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国家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淄政发〔2022〕8号)等文件,制定本通知。
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公众参与报告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决策草案基本情况
《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5月24日至6月9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明确了意见反馈渠道。
二、意见建议反馈及采纳情况
截止2023年6月12日,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和建议。
三、对公众参与情况的总体评估
从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情况看,公众对该事项认可度较高。综上,该事项具备实施的条件。
淄博市淄川区气象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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