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淄川区教育设施高质量发展,不断促进城乡教育公平,构建优质均衡发展的学前和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同时为淄川区教育设施建设管理提供依据,淄川区教体局组织起草了《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为进一步提升该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淄川区教体局基建办公室。以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cjtjjb@zb.shandong.cn
邮寄地址:淄川区将军东路201号淄川区教体局基建办公室(邮编:255100)
电话:0533-5182597
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至6月6日。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等要求。2023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根据国家和省、市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2023年5月启动组织编制《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结合部门和专家论证会反馈意见不断修订完善,已完成公众意见征求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编制起草《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对于统筹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利用,合理配置淄川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空间资源,优化教育设施选址布局,构建优质均衡发展的学前和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下一步深化教育设施用地落地提供依据。
二、编制过程
区教育和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根据2020年2月,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复的《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2023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以及2023年4月30日,《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指导意见》(鲁教计发〔2023〕2号)等相关要求,在充分统筹现状教育设施和学龄人口变化情况以及多方征求意见建议、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编制形成了《《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三、编制依据
《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四、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规划背景、教育设施现状及问题分析、相关规划解读、相关案例借鉴、规模预测与设置标准、总体布局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八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主要是对国、省、市相关教育政策要求进行分析,明确了规划对象、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和技术路线。
第二部分:教育设施现状及问题分析。主要基于现状教育设施数量和学生数量的摸底统计,分析不同学段学生人口数量变化情况和设施空间分布状况,总结现状教育设施在设施数量和空间布局两大方面面临的问题。
第三部分:相关规划解读。主要解读《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建成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教育体系等方面提出的发展要求;解读《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规划实施情况,做好上位规划的衔接工作。
第四部分:相关案例借鉴。通过分析《济南市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深圳市基础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等优秀案例成果,从设施体系、设施标准、设施布局、运作方式四方面总结借鉴经验。
第五部分:规模预测与设置标准。基于现状学龄人口数量和出生人口数量,对出生人口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再通过学位移算法预测不同学段学龄人口数量,明确高峰期学龄人口数量和近远期学龄人口数量。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8〕4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等相关标准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
第六部分:总体布局规划。主要明确了规划教育设施的布局策略、选址原则,提出远期新建、改建、扩建、撤并教育设施的总体布局规划内容。
第七部分:近期建设规划。基于近期预测学龄人口数量,结合淄川区教育设施近期实际需求,提出近期教育设施的规划内容和实施策略。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从政府领导与法制管理、规划编制与管理、用地管理、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等要求。2023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根据国家和省、市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2023年5月启动组织编制《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结合部门和专家论证会反馈意见不断修订完善,已完成公众意见征求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编制起草《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对于统筹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利用,合理配置淄川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空间资源,优化教育设施选址布局,构建优质均衡发展的学前和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下一步深化教育设施用地落地提供依据。
按照相关要求,现将《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决策草案情况
《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在淄川区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二、意见建议反馈及采纳情况
截止2024年6月7日,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三、对公众参与情况的总体评估
从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情况看,公众对该事项认可度较高。综上,该《规划》具备实施条件。
《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专家评审论证报告
2023年11月30日,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召开了《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大学、淄博市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山东龙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5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规划》成果进行了评审,淄博市教育局的相关人员参与了会议。专家查阅了《规划》涉及的相关资料,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情况汇报,认真审阅了《规划》,并在专家组内进行了讨论。现形成论证报告如下:
一、专家结论
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编制依据充分,现状分析透彻,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规划方案科学合理,成果内容齐全,符合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和淄川区教育设施建设实际,同意《规划》通过论证。
二 、基本评价
(一)必要性。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各级各类教育贯通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发展,规划先行。为推动实现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淄川区亟须破解城镇发展与教育设施建设不匹配的问题,统筹镇村教育资源,推动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统筹解决人口新政背景下科学预测教育需求总量问题,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编制《规划》是科学推进淄川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抓手和迫切任务。
(二)可行性。《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域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以《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为指导,科学论证,深入研究,主动融入和服务教育事业,为淄川区教育设施建设工作提供科学指导。本《规划》根据《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
(三)科学性。《规划》严格遵照有关上位规划及法律法规制定,注意落实好上级政策要求,分析了淄川区教育设施现状,提出来淄川区教育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对指导淄川区教育设施建设工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三 、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专家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上版规划评估,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区分城乡,加强学龄人口发展趋势研究,合理预测教育设施规模。
(三)细化近期建设规划,补充年度建设计划,提高可实施性。
(四)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满足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技术要求。
特此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
1、评估事项名称:《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等要求。2023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
根据国家和省、市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区教育和体育局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2023年5月启动组织编制《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结合部门和专家论证会反馈意见不断修订完善,已完成公众意见征求工作。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编制起草《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对于统筹优化空间布局和资源利用,合理配置淄川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空间资源,优化教育设施选址布局,构建优质均衡发展的学前和义务教育设施空间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下一步深化教育设施用地落地提供依据。
2.项目属地:淄博市淄川区
3.决策主体和评估主体信息:决策主体为淄川区人民政府。评估主体为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4.评估事项概况:《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全面总结评估淄川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中等教育、特殊教育等教育设施的现状情况,科学研判教育设施配置新形势、新要求,系统分析教育设施存在的主要问题,确立了淄川区在2023-2035年期间的教育设施配置目标任务。
《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全文由八章构成。
第一章规划背景。主要是对国、省、市相关教育政策要求进行分析,明确了规划对象、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目标、规划原则和技术路线。第二章教育设施现状及问题分析。主要基于现状教育设施数量和学生数量的摸底统计,分析不同学段学生人口数量变化情况和设施空间分布状况,总结现状教育设施在设施数量和空间布局两大方面面临的问题。第三章相关规划解读。主要解读《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在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建成公平、优质、创新、开放的教育体系等方面提出的发展要求;解读《淄博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规划实施情况,做好上位规划的衔接工作。第四章相关案例借鉴。通过分析优秀案例成果,从设施体系、设施标准、设施布局、运作方式四方面总结借鉴经验。第五章规模预测与设置标准。基于现状学龄人口数量和出生人口数量,对出生人口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再通过学位移算法预测不同学段学龄人口数量,明确高峰期学龄人口数量和近远期学龄人口数量。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8〕4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鲁教基发〔2017〕1号)等相关标准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学校。第六章总体布局规划。主要明确了规划教育设施的布局策略、选址原则,提出远期新建、改建、扩建、撤并教育设施的总体布局规划内容。第七章近期建设规划。基于近期预测学龄人口数量,结合淄川区教育设施近期实际需求,提出近期教育设施的规划内容和实施策略。第八章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从政府领导与法制管理、规划编制与管理、用地管理、监督机制四个方面提出规划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5.根据《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政府令102号)和区政府有关要求,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充分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
二、评估方案
1.成立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分管同志为组长的评估组,下设副组长一人,成员三人。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
2.评估方案内容包括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评估以及风险点预估。
3.采用一般评估方法。
4、评估程序:通过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社会公示、专家论证等方式对该项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了评估
5、评估时限(2024年4月5日-5月4日)
6、评估模块:通过结合座谈会记录、实地走访、部门意见和网络舆情等多种评估方法,全面、深入地了解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领域的工作现状和问题。
三、评估过程介绍
(一)公众参与情况。
1.4月15日召开座谈会。2.征求20个部门、13个镇办意见,收到9条意见建议。
(二)分析论证情况
(1)合法性
a、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教兴国战略,《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编制,深入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论述以及全面做好基础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b、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修正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淄博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c、2023年11月,《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各镇街、开发区及区有关部门、单位征求了意见;2023年11月20日,征求意见汇总完成,根据反馈意见完成了《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送审稿);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在淄川区官方网站对《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23-2035年)》进行了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2)合理性:
a.满足教育公平与普惠需求: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致力于优化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布局,构建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空间体系,以满足义务教育公平、普惠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划理念符合当前社会对教育资源均衡分配的需求,有助于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升整体教育质量。
b.适应未来教育需求:规划采用了学位累积法预测学生数,并综合考虑了未来人口出生数、入学学生数等因素,以确保教育设施能够满足未来教育需求。这种前瞻性的规划思路有助于避免教育资源的浪费和短缺。
c.符合城乡结构变化:规划还充分考虑了淄川区城乡结构变化的特点,通过调整和完善教育设施的空间结构,以适应未来城乡发展的需求。这有助于提升教育设施的整体效能,更好地服务于城乡居民。
(3)可行性:
a.规划内容具体明确: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内容具体明确,包括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对象、规划目标以及具体的规划布局等。这有助于规划的实施和落地,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能够按时完成。
b.政府支持与社会参与:淄川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设施规划工作,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这种政府支持与社会参与的机制有助于增强规划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
c.已有成功案例借鉴:淄川区在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方面已有一定的经验和成功案例。这些经验和案例可以为新规划的实施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降低实施难度和风险。
(4)可控性
a.监管机制完善: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实施过程将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可以确保规划的实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避免出现违规行为。
b.调整机制灵活: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不确定性和挑战。淄川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具备灵活的调整机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以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c.社会监督与反馈:规划的实施过程还将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反馈。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的可控性和可持续性。
(三)风险点识别
1.利益冲突风险。该风险为政策执行风险,表现在规划可能涉及学校撤并、校址迁移等敏感问题,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部分学校、家长和学生的利益,从而引发不满和抵触情绪。风险等级低,发生概率低。
2.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风险。该风险为资源配置风险,表现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果教育资源(如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的分配不均,可能导致教育质量的不均衡。
3.社会认知与接受度风险。该风险为社会心理风险,表现在公众对规划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可能影响规划的实施效果。如果公众对规划缺乏了解或存在误解,可能引发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慌。风险等级低,发生概率低。
(四)风险等级研判
根据风险点综合评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
1.防范化解措施
(1)利益冲突风险。建立完善的规划实施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调。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
(2)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风险。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学校的投入,提升教育质量,缩小城乡差距。推广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提高整体教育质量。
(3)社会认知与接受度风险。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减少实施阻力。
2.应急预案
(1)通过成立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制定应预案。
(2)应急预案。
a.风险预警阶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定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潜在风险,立即启动预警程序,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预警信息。
b.风险处置阶段:根据风险类型和严重程度,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如沟通协调、资源调配、法律诉讼等,消除或减轻风险影响。对于因风险事件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及时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c.后期处理阶段:对风险事件进行总结和反思,分析原因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和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报告评审情况
按照编审分离原则,组织7名专家进行集体评审。出具专家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
五、结论
经评估,决策风险低,准予实施。
2024年4月26日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
列席人员:区政府法律顾问高晓
列席人员意见发表、采纳情况:未提出不同意见
暂未出台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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