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重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监督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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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0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淄川区重大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监督方式
一、区重点项目投资规模要求
(一)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
(二)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农林水、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
(三)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
(四)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前期项目。
二、区重点项目申报
(一)区直有关部门、各镇办、开发区每年十月底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进行汇总,按要求向区重点办申报下年度的区重点项目计划。
(二)与区政府签订框架协议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直接纳入区重点项目名单和计划。
(三)开工未竣工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自动结转为下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续建计划。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区重点前期项目申请表及项目简介。
2.项目法人注册文件或项目建设单位证明资料。
3.主管单位出具的土地、规划、环保等书面证明以及完成项目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的时间计划。
4.其他有关资料。
四、办理时限:每半年调整一次。
五、办理流程:区发改局汇总审核项目,组织项目单位参加区级重大项目联审会议,联审会议通过后报区政府研究确定。
六、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淄川区发改局 0533-5190097
七、监督举报方式:淄川区发改局 0533-518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