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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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0-50094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0-11-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 |
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元,学生和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在此时间段缴费的,享受政府补助;超过规定时间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除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外,还应承担政府补助资金。
请广大居民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支付宝、山东税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纳,或按时将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