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八)整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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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3-53628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淄川区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八)整改公示
我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八)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问题
反馈问题:十八
具体问题内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历史遗留问题未能有效解决。淄博市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95套,日处理能力总计只有1.25万m3,还有14套已损坏无法使用。桓台县起凤镇北向水路被封堵,死水长期淤积,鱼龙村、华沟村等河沟水质严重恶化,桓台县排查上报的6处农村黑臭水体中有5处位于该区域。
二、整改目标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在详细摸排处理设施运行现状的基础上,制定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二是分类进行整改。根据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分类制定措施,改造提升,规范管理,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处理设施运维资金列支区镇两级财政预算,委托第三方实施专业运维,确保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四、整改完成情况
分类制定处理设施整改工作方案及措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专业运维,强化了区镇两级财政资金保障,确保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完成双杨镇藏梓村、西张村3处损坏无法使用的设施改建,通过提升泵站将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929549。电子邮箱:zcqydb@zb.shandong.cn。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