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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川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3-537038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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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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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公示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淄环督20193号)要求,现将淄川区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信访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个别问题公示的办理情况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目标

提高信访问题办理质量,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诉求。

三、整改措施

一是把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对所有交办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工作台账,对交办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整改。三是提高工作标准,加严工作要求,严格销号程序,切实整改到位。四是开展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回头看”,加强巡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五是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加大信访问题信息公开力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成立淄川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督察工作。二是对交办信访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清单化管理,提高整改效果。三是提高工作标准,对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经责任单位验收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严格按照销号程序,形成销号台账。四是对完成整改的信访件,责任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反弹。五是对每个完成整改的信访件,都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经查阅信访件销号台账,公示内容与台账内容一致。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929554。电子邮箱:zcqydb@zb.shandong.cn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