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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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3-53703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淄川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公示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淄环督﹝2019﹞3号)要求,现将淄川区关于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五)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交办信访问题办理工作质量不高。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信访问题整改质量不高,个别问题公示的办理情况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目标
提高信访问题办理质量,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诉求。
三、整改措施
一是把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对所有交办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工作台账,对交办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整改。三是提高工作标准,加严工作要求,严格销号程序,切实整改到位。四是开展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回头看”,加强巡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五是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制,加大信访问题信息公开力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区政府高度重视交办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成立淄川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负责督察工作。二是对交办信访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清单化管理,提高整改效果。三是提高工作标准,对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经责任单位验收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严格按照销号程序,形成销号台账。四是对完成整改的信访件,责任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反弹。五是对每个完成整改的信访件,都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经查阅信访件销号台账,公示内容与台账内容一致。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929554。电子邮箱:zcqydb@zb.shandong.cn。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