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关于黄河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第五项)整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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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5-550675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我区承担的黄河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第五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问题
反馈问题:第五项
具体问题内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燃煤小热电整合不到位问题,淄博市宏达热电公司部分问题机组到督察时仍未完成热源替代方案编制工作,未达到序时进度。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整合优化布局燃煤机组。
三、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燃煤机组整合和新上燃煤机组相关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序关停燃煤机组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区新建两台5万千瓦机组,可满足我区热、气源替代需求。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929560。电子邮箱:zcqydb@zb.shandong.cn。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