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淄川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 第十八批D3ZB202408091409号)整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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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5-555446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2-0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昆仑镇人民政府 |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淄环督﹝2019﹞3号)要求,现将淄川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第十八批D3ZB202408091409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受理编号:第十八批D3ZB202408091409号
具体问题内容:淄川区昆仑镇东立山村,吴某曾在村东山上以复垦的名义私自开采黏土,要求查处。
二、整改目标
防止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三、整改措施
责成昆仑镇人民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加强巡查监管,发现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查处。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274871。电子邮箱:zcqydb@zb.shandong.cn。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