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淄川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第十九批D3ZB202408101488号) 整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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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6-556572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2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淄环督﹝2019﹞3号)要求,现将淄川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第十九批D3ZB202408101488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受理编号:第十九批D3ZB202408101488号
具体问题内容:淄川区湖南路往东松龄东路上经常有大货车通行,噪音、扬尘污染扰严重,要求查处。
二、整改目标
防止道路扬尘、噪音扰民。
三、整改措施
1. 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加强路检路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 责成区交通运输局立即组织路面清理,做好道路保洁,现已清理完毕。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274871。电子邮箱:zcqydb@zb.shandong.cn。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