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淄川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第十三批D3ZB20240804796号)整改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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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6-55660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2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淄环督﹝2019﹞3号)要求,现将淄川区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受理编号:第十三批D3ZB20240804796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反馈问题
受理编号:第十三批D3ZB20240804796号
具体问题内容:淄川区消防大队周边业主反映淄川区公交公司公交车每天早上5点开始运行,运行过程中会播报语音,噪音扰民。
二、整改目标
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整改措施
1.责令淄川区公交公司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噪声源及降低噪声音量,减少噪音扰民;
2.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该路段巡查监管,减少交通及其设施造成的噪音;
3.区交通运输局、淄川区公交公司要加强与沿线居民的沟通,尽量取得居民谅解。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
如果对以上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淄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2274871。电子邮箱:zcqydb@zb.shandong.cn。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6 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