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廷钊、陈宗国、马用强、孙兆勇、许立军、刘红苹、仇道伦、吕金枝、张威、李亭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南山路南延工程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的省道湖南路改线工程在罗村镇与南山路重叠,向南穿过寨里镇与胶王路相交,因此南山路南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可以依法办理土地手续。
二、办理土地手续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设计、勘测定界,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我局将在办理土地手续过程提供全程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发,电话:0533-516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