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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自然资源局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实施南山路南延工程的议案”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3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19-08-22
  • 建议内容
  • 答复内容
实施南山路南延工程的议案

刘廷钊、陈宗国、马用强、孙兆勇、许立军、刘红苹、仇道伦、吕金枝、张威、李亭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实施南山路南延工程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淄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的省道湖南路改线工程在罗村镇与南山路重叠,向南穿过寨里镇与胶王路相交,因此南山路南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可以依法办理土地手续。

二、办理土地手续需要项目建设单位做好设计、勘测定界,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我局将在办理土地手续过程提供全程服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土地手续办理。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2日

 

  (联系单位:淄川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王永发,电话:0533-516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