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林发〔2018〕57号 签发人:李开华
(B)
对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殷若彬、王继龙、孙在武、宋文梅、张化地代表:
您们提出“关于井筒大北山林场开发旅游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井筒林区隶属于国有淄川林场,总面积5600余亩,现有在职职工3人,招聘当地长期护林员5名。前些年,井筒林区的树木遭到不同程度的火灾、放牧等人为因素的破坏。2014年通过对上争取,在该林区内实施了千亩珍贵树种栽培项目,种植五角枫、黄连木、侧柏等树种,2017年4月通过国家林业局考评验收。并于当年12月在国家级培训会上进行经验交流。2016年整修了兴边路至大北山顶瞭望哨的道路并进行硬化,山顶修建了80m³水池一个。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对林区的宜林地进行补植,为打造彩色森林,共种植黄栌和侧柏860亩。通过逐年的抚育,各类树苗长势良好,为下一步的旅游开发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上争取项目支持的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管护、抚育等措施,利用森林资源优势以及镇域的人脉资源优势,共同招商、共同发展,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林业局
2018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淄川区林业局 高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