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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12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18-05-15
  • 建议内容
  • 答复内容
“在气代煤工程完成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

致公党淄川区基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在气代煤工程完成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提案办理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7年至2018年供暖季,淄川区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指挥部共计完成1.03万户气代煤改造,随着三年改造计划的推进,气代煤用户将会越来越多,计划本年度新增用户5000余户。《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每年至少对居民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和用气情况进行一次入户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的,检查人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燃气用户应当及时整改。发现安全隐患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排除。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企业可以暂停供气,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气”。即不管是否是气代煤政策享受用户,凡是天然气使用户,每年将按照规定入户安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的随时报障报修。

二、本着“专业的事专业人干”的原则,我区已对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进行了考察比价,计划申请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第三方安检服务。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针对本项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的各镇办在职责范围内购买相应安全评估服务,或聘请淄博市燃气专家库专家进行专家查隐患,目前,双杨镇已签订购买意向。

三、监督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在每户安装或者安检时都要讲解安全使用常识,发放宣传材料和警示贴纸,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一旦用户家庭发现异常情况,即刻上门服务,排除隐患。关于气代煤用户,绿川和绿能公司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排查出各类隐患755条,全部整改到位。壁挂炉企业在其负责范围内,签订服务协议,及时排除用气隐患,开展定期服务活动。例如,淄博玺诺经贸有限公司开展“蓝色小火焰,温暖大淄博暨万和壁挂炉免费入户安检公益活动”。 截至目前已对西河镇5个村居(社区)、龙泉镇12个村居(社区)、洪山镇3个村居(社区)、昆仑镇3个村居(社区)进行入户安检,已入户安检2140户。行业主管部门也通过入户走访、“三下乡”宣传、村居安全员培训等方式,广泛提升用气群众安全用气意识。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