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文发〔2018〕87号 签发人:唐加福
(B)
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高婷婷、卢振翠、曹尽美、王杰、王艳军、卓文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入挖掘根植于中华民族基因中的优秀文化特质,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同中国当代文化相融通,展示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因此,我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淄川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实施方案(2017—2025年)》,明确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通过实施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释出版工程、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工程、历史文化展示及“乡村记忆”工程、历史文化名人研究传承工程、文艺创作生产工程、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养成工程、优秀传统文化传播交流工程、“聊斋故里 生态淄川”城市形象提升工程、优秀传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九大工程,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现实文化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18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区文旅新局 房静
联系电话:2650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