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区政府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67U/2024-126232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正文
  • 手机

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9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区政府领导简历及分工情况;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4级类目。
  (二)公开形式  
  (1)淄川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ichuan.gov.cn/。

淄川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公开网址: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4_n_1605765541.0359/。

政府公报赠阅范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部门单位以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村(居委会)以及部分企业。

赠阅点:区档案馆: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5181472
  赠阅点:区图书馆: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230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5260170
  赠阅点:区政务服务中心: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3-5289005

(3)政务新媒体二维码汇聚网址:http://www.zichuan.gov.cn/col/col4673/index.html
       同时,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区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工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区政府工作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
  对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的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邮政编码:255030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对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诉讼的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邮政编码:255095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附件1: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