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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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67U/2023-5335464 | 文号: |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人民政府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淄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获取,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电话:0533-5181064,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淄川区人民政府按照《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进创新实践,以公开促发展、促服务、促落实,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权威发布,加大公开力度。2022年淄川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建议提案、重要部署、行政执法等信息8008条,比上年增长77.32%。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2022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文稿、图表、视频类解读信息43条。围绕“十四五”规划,以及重点领域政策进行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率、落实率。通过“般阳民生”政民互动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畅通社情民意,积极回应关于灵活就业、划片入学、异地医保等咨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区政府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导,提升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2022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件,比上年增加了12.3%,结转办理上一年度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信访等。其中,在法定时限内规范答复116件(予以公开81件,部分公开15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18件),结转下一年处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梳理并公开职责边界清单。二是继续完善政府文件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和管理流程。三是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对区政府网站已发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进行梳理和规范,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完成了相关文件与省文件库的联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提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二是统筹联动全区67个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对政府信息的“定向定调”作用。三是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2022年区政府网站发布《淄川区人民政府公报》4期,集中刊发文件36件。纸质版政府公报通过各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便民大厅向公众免费赠阅。四是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各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及各便民大厅建立政务公开专区,优化查询功能,帮助群众更好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制定《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年度重点任务目标、责任要求,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将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创新培训方式,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采用“以干代训”方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增强工作力量,目前淄川区政务公开专职人员2名。2022年,淄川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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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一)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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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0 |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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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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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7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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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六)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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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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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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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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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八)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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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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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753.0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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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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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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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1 |
0 |
0 |
0 |
2 |
0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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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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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 一) 予以公开 |
80 |
0 |
0 |
0 |
1 |
0 |
8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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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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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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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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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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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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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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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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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 |
0 |
0 |
0 |
1 |
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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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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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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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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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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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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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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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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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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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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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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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总计 |
114 |
0 |
0 |
0 |
2 |
0 |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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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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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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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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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 |
0 |
1 |
9 |
2 |
0 |
0 |
3 |
5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淄川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全区信息公开水平不均衡;二是重点领域信息解读质量不高,公开深度、广度有待拓展。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淄川区改进了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针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继续开展“以干代训”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探索在各类干部培训班增加政务公开内容,提升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对政务公开知识的掌握。二是持续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进一步优化日常考核内容及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水平。三是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打造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体系,将政策解读、宣讲开展到基层、线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要求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淄川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淄川区人民政府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一是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在全区形成责权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对标学习先进地区,提升了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号召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制定了《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每季度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专项检查,实行“季度自查更新”、“年度考核通报”制度,全面推进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35件,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委员提案117件,承担上级建议提案任务1件。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答复,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经过共同努力,办理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已全部按期办复。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培训新模式。结合我区实际,采用“以会代训”、“以干代训”方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是创新政策发布解读新途径。借助政务新媒体,搭建“岗位推荐+线上答疑+后台服务”三位一体的网络直播招聘就业服务数字平台,向群众主动推送政策及解读信息。
三是开办“直播淄川——局长在线”节目。邀请各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当好政策“宣传员”。
5、年报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机关年报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