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般阳路街道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暂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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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35114M/2021-51457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般阳路街道办事处 |
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充分运用各种有效监管手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对本部门及所管辖行业、业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在区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未出台之前,结合街道安委会职责分工,对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调度街道各社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负责安排街道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街道各办公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为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高支持和保障;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二、综合执法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原城建、城管)
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防汛、城市供热、城市供水、城市供电、城市供气(含液化石油气)、房屋拆迁、修建工程、便民市场、餐饮场所和物业管理(含电梯管理)、户外广告等领域实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实施;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其他领域的联动执法任务。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维护;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客车、渣土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及其他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负责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实施;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对本领域内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实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其他领域的联动执法任务。
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三、安全生产监管与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工业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加油站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实施;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其他领域的联动执法任务。负责危险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以及放射源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街道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四、党建工作办公室(原组织办、宣传办)
负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部门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配备懂业务的领导干部;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街道领导和机关干部培训教育;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街道后备干部中,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干部要占一定比例,其他后备干部要有计划安排到安全生产岗位上锻炼考察。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将安全生产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培训内容。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 1 次安全生产集体学习。
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负责辖区内商贸、服务业、快递物流、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整体工作,指导各社区和其他专业安委会做好其领域内的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安全工作;负责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实施;协助消防安委会做好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完成其他领域的联动执法任务。
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不含退役军人服务站)、教科文卫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民生保障中心牌子)
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校车、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设施)、文化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网吧、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印刷业以及从事演艺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医院、诊所等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助企业员工的工伤认定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配合做好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在进行企业员工技能培训时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内容与操作技能要求相衔接。负责对敬老院、老年活动室、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等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负责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实施;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其他领域的联动执法任务。
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七、综治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整体工作,指导各社区和其他专业安委会做好其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辖区内社区、企业、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使用、爆破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警戒及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并依法协助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负责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实施;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其他领域的联动执法任务。负责联系、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八、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原财政所、“五代理”)
负责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负责保障各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九、城市和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原农林水利畜牧兽医等)
负责辖区内所有涉农、涉林、涉水事项的安全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农业机械、农村沼气(秸秆煤气)、农药经营、设施蔬菜)、杜坡山林区(森林防火)、水利工程(水库、塘坝、池塘)、水利水电施工、河流、险井等方面安全监管。负责本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负责本领域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实施;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做好本领域内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完成其他领域的联动执法任务。
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十、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人武部)
负责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抓好民兵应急保障队伍建设,为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全力保障。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十一、工会
动员和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对安全生产行使群众监督职权,积极发挥群众监督检查作用,协助街道督促部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参与事故调查组的相关工作。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十二、团委
负责在全街道青少年、共青团员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十三、妇联
负责在全街道妇女、儿童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履行街道整体各类应急预案中规定的职责。
待区直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出台之后,结合街道实际,再做进一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