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省健全完善农业领域直达资金管理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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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近日,山东参照中央做法,将农田建设补助等3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参照直达管理,并将市县两级对应安排的资金一并纳入管理范围,推动涉农资金直达市县基层,分配时限由原来的两个月缩短到30天以内。截至目前,省财政已下达农业领域直达资金74.78亿元。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对直达资金实行预算单独下达、指标单独标识、库款单独调拨,做到资金全过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