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淄川区财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市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16K/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2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财政局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市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2
  • 字号:
  • |
  • 打印

各有关镇财审统计管理服务中心、区扶贫中心

根据淄财农整指〔2022〕4号文件、淄财农整指〔2022〕7号文件、川乡振字〔2022〕22号文件和区领导批示,现分配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预算指标 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支出列支你单位2022年度“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0599)科目,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2年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要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上述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请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涉农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一并下达。请于4月14日前报送绩效目标表到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希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落实到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市财政补助)预算指标分配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

 

淄川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