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2年开展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资产处置收入上缴、固定资产登记录入不及时等方面问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了督导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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