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度淄川区兑现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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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0-529148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2020年度淄川区兑现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我省对各类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2020年2月至12月底免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自2020年2月至6月底减半征收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截止10月底,累计减免征收社保费29497.34万元。其中,4892家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25799.15万元;101家大型企业和单位减半征收社保费3698.19万元;1-10月份,全区新增减税3.87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减税0.91亿元,享受减税政策累计10592户次。
淄川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