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淄川区财政局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16K/2024-505784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8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财政局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4-02-08
  • 字号:
  • |
  • 打印

53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公室

 

 

5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区财政局: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报名工作。与人社部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初审与上报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部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的初审与上报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5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有关资金筹措保障和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公立医院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区属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配合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区级公房公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工作,承担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相关信息数据的维护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接受区财政局指导和监督。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承担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易地任职干部周转住房、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有关国有土地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公房公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运维工作,实现与财政等相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