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川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川财字〔2022〕20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16K/2022-5226553
成文日期
2022-02-15
发文日期
2022-02-1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有效性
有效
淄川区财政局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政府采购
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川财字〔2022〕20号
各镇办财审统计事务服务中心、开发区财政局,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履约验收作用,推动实现优质优价采购,切实保障采购人主体地位,压实主体责任,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采〔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pdf
淄川区财政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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