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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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3-533490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1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一、报告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
二、报告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三、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深化主动公开。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全区财政工作,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2022年,淄川区财政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条,同比增长17.26%。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2022年,淄川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1件公开后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目前尚未审结。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四)健全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根据任务清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项
2022年,区财政局承办9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书面答复文件,办复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