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淄川区财政局201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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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4-16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财政局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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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全区财政工作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为做好全年财政工作,现制定2018年度财政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财政工作会议和区人代会、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努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为全力推动淄川老工业城区转型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财政收支目标

  1、财政收入目标: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506万元,增长6 %。其中:税收收入247303万元,增长7.08%;非税收入87203万元,增长3.0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1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175445万元。

  2、财政支出目标: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080万元,增长2.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89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7876万元。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收入方面 

  1、抓好财税收入征管。按照年度预算税收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加强与国地税部门沟通衔接,定期调度通报税收进展,健全完善税收保障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税收均衡足额入库。加强新建投产项目的税收分析调研和税源培植,抓好环保税、水资源税等新增税种征收,推进税源向新增税收转化。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综合治税,严格落实“企业完税证明”机制,加强政府投资和融资等重点项目税源管控,促进项目企业注册落户淄川,留住税源税收。抓好建筑领域和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税费征缴,持续发力对欠缴税费的征收。完善交易平台税收征管模式,规范石灰石价格征收基数,推进齐鲁云商和水泥平台交通运输环节税收征管工作。

  2、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梳理部门非税征收职责,抓好非税收入预算,落实征管部门责任。健全完善非税收入考核机制。强化非税收入票据监管,依托非税票据管理系统,抓好票据日常管理。实行非税收入监管员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日常监管和统计分析。组织开展非税项目征收专项检查和重点领域收费项目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执收部门和专项收入的稽查稽核力度,强化对应收未收、应缴未缴项目的征收。

  (二)支出管理方面

  3、牢固树立勤俭持家的理财观念。坚持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财政工作主线,加强财政预算编制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全年一般性支出再压减5%以上。做好增收节支、年度财力承受能力、资金缺口情况测算,全面分析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及时传递财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按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项目支出安排资金,健全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处理好可用财力与支出项目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及时调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度内难以执行的项目资金用途,定期清理结余及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年底未支出的基本支出、“五项经费”等财政资金,统一收回用于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将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额度占支出比重控制在9%以内。认真执行“四挂钩一通报”制度,将预算执行进度、存量资金结余、落实重点财政政策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余额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争取预算执行考核指标位次前移。

  4、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研究制定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专项扶贫资金纳入中期财政规划,整合统筹上级相关财政资金,精心安排年度扶贫项目预算,集中扶持和优先用于“两不愁、三保障”“五通十有”等扶贫领域。严格执行扶贫项目预算,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定期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严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行为,指导监督扶贫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5、保障各项民生支出。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支持老年公寓、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建设。推进实施“千人引智计划”,支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建设,实施大班额项目,支持“全面改薄”和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推进校车公司化改制和校长职级制改革。支持智慧服务平台建设,推进1954文创园、长城影视、陶瓷公园、聊斋VR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快区医院西院建设和镇级卫生院升级改造以及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家庭医生服务,保障 “第一村医”工作机制。推进“三改六建”工程,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合村并居以及便民市场升级改造等民生项目建设。实施“城市双修”工程,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推进居民保障房建设,支持新一轮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公租房建设项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6、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对上争取和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大力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支持“一体两翼”园区建设,加快新装备、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四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认真落实绿动力提升工程、建陶行业精准转调和耐火材料、氧化铝球、日用玻璃以及水泥粉磨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及转型升级项目奖补政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PM2.5和二氧化氮专项治理,推进水、土、固废污染防治,加快污水管网改造、清洁供暖改造、“一山两河”、矿山生态修复以及荒山绿化等生态治理工程,推动生态淄川建设。

  7、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和生态可持续示范创建工程,全力支持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加快农业发展新动能培育和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加强民生水利和生态水系建设,推进河长制管理。支持高创试点、土地治理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快森林淄川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林水设施条件。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带动“空壳”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投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

  (三)财税体制改革方面

  8、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落实《淄博市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健全常态化动态公开机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除保密部门认定的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外,及时指导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在统一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加大区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2018年公开区级专项资金目录。

  9、推进税制改革。积极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密切关注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动态,稳步推进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改革,发挥好税收制度对经济发展的调控导向作用。积极做好税制改革预测分析,全面摸清税源基本状况、税收变化以及对区财政的影响,制定针对性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税制改革顺利过渡。

  10、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意见,适时理顺区与镇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密切关注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方案制定情况,及时研究区以下收入划分办法,保持各级财力分配格局基本稳定。根据近年来各级关于加强镇办基本财力保障的新要求,结合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前谋划新一轮区镇财政体制。统筹推进监察体制、环境监管体制、文化体制、教育、群团、事业单位等改革。

  11、抓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入库的前置条件,区级投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都要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所有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全部开展绩效自评。适时启动绩效跟踪评价和部门整体评价,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建立健全评价结果反馈通报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相挂钩。

  (四)财政投融资及资金争取方面

  12、推进财政投融资改革。加快财金、般阳公司市场化体制机制转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市场化投融资经营管理。整合全区有效资源资产,推进资产股权划转,到2018年底财金和般阳两个公司资产总额突破150亿元,壮大公司资产规模,提高投融资能力。认真研究、及时对接中央及省市融资政策,争取省市新旧动能产业基金设立子基金以及企业发债等政策,增添全区新旧动能转换活力。加大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融资力度,提高贷款资金的到位率,增强重大民生项目的资金保障能力,加快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围绕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加强策划包装,发挥投融资市场主体功能,加大与银行、证券、基金等投资机构合作,着力开展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运作、融资发债、PPP模式等业务,提速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债务偿还能力。

  13、打好“三大战役”。按照区委总体部署安排,强化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支持农业、工业、服务业、文化旅游和民生等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对照区定26项对上争取任务,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做好对接沟通,加快项目资金的对上争取,确保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加强横向交流和纵向沟通,及时了解上级扶持政策,协调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策划,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实现年度对上争取任务新突破。按照招商引资任务目标,结合区级重点项目,做好项目策划和对外推介,采取多方式、广渠道项目融资,争取外来投资机构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4、加强债务管理。牢牢把握“一个目标、三项举措”债务管理理念,“一个目标”,即防范债务风险,“三项举措”,即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杜绝违规举债。增强风险意识,健全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执行政府债务报告制度,将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用足用好政府债券争取空间,对上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按期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增强地方政府债券在建设资金方面的支撑带动作用。

  (五)财政监督管理方面

  15、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公布新的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采购程序、管理要求等内容,增强各级各部门政府采购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源头审批监管,提高采购服务效能,增强政府采购跟踪监督频率,严查借资质、违规转包分包、违反采购程序等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镇办(开发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推行电子办公设备网上竞价方式,积极推行零星采购协议供货。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监管交易系统应用,及时督促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采购活动标准化和规范化。

  16、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密切关注上级评审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进一步推进评审工作转型,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制定完善评审工作改革方案。修订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考核办法(试行)》,加强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形成定期学习和落实评审政策及加强业务交流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评审质量和效率,为市区重点项目提供有力支持。

  17、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项目资金,抓好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以及预算收支、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制定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意见,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指导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上级巡视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扶贫及涉农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检查和区直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抓紧抓实督导检查问题整改落实。

  18、狠抓基层财务管理。联合区审计和农业部门,组织开展财经纪律及“三资”代理专项督导检查,加强对镇办、开发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抓好财经纪律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指导规范基层财务账务处理和扶贫及涉农等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以查代训提升基层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提高集中支付比例。推进公务卡使用向镇办延伸,进一步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镇办财政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强化基层财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管理,抓好基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探索推行部门单位财务集中会审,提高财务人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19、推进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建立房屋租赁审批和资产处置收入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推进公物仓规范化运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资产购置、使用和管理审批制度,调剂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减少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浪费和流失。开展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审计,摸清国企现状,认真落实国企改革“十条实施意见”,按要求推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打好国有企业深入改革基础。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现相关职能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

  (六)党建及队伍建设等方面

  20、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开展“严细实高”思想作风建设活动,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机关集中学习日、“三会一课”等学习活动,多方式、多渠道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抓好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监督,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形成“第一种形态”常态化。按照上级要求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廉政谈话、上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党内生活,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决策,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实行重要事项上会研究。坚持“三重一大”报告制度,按照程序及时请示上报重大决策事项。扎实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强化党的纪律规定监督检查,营造政令畅通、担当作为、专业高效、廉洁自律的良好工作环境。

  21、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为目标,按照复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完善文明创建工作制度,严格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和充实完善,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认真落实上级文明创建的“规定动作”,抓好“自选动作”,积极开展文明道德宣传和形式多样化的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组织参与市区文明创建活动,完成文明城市测评等工作任务。

  22、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全区财政干部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比武等活动,制定《2018年度业务知识交流培训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由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轮流上台讲授财政政策法规、财经纪律规定、业务工作流程以及相关专业技能等财政知识交流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加强信息宣传能力建设,落实科室信息员定期报送信息机制,加强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动态的对外宣传。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实行月调度、季小结、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导向,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加强内控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内控操作规程,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促进财政工作规范化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优化财政服务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取消、调整、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等文件,及时调整和同步落实企业减负政策。加强科室(单位)、机关干部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树立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的评先树优和用人导向,以正向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确保全年工作走在前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结合科室职责,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期限,压紧落实责任,以“严细实高”的标准和要求,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基层工作调研,定期调度分管科室的工作进展,抓好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全面完成。

  (二)强化督导落实。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局党组一月调度一次主要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局办公室牵头做好督查工作,对照年度工作要点,一季度调度一次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了解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梳理汇总报至主要领导,并在全局通报。对领导安排或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要及时对接相关责任科室督促按时完成。

  (三)严格考核奖惩。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局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局考核办公室要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对工作任务完成出色、成绩突出的作为科室及个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进展缓慢、质量不高或未完成的,局党组将视情况采取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取消评先树优资格等措施。

 

                                                                                                                                     淄川区财政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