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财政局2024年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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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4-544430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服务全区工作部署,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结合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际要求,现制定2024年财政工作要点。
一、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三提三争”精神,服务全市“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着力强化财政工作纪律,提高财政工作效能,增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做好协同治税各项工作,把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底线,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淄川实践贡献积极的财政力量。
二、强化理论武装水平,提升党建工作成效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年度清单任务,定期研究部署,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总体合力,推动党的建设与财政工作深度融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涵养良好政治生态。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学习、忠诚教育、开放式组织生活以及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维护财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加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持续强化理论武装
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纪教育学习,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巩固落实局机关周五集中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党课、宣讲、读书班、学习班等活动,学好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压实班子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任务,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认真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不断夯实财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思想防线。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提醒,完善财政内控体系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大力倡树“三提三争”和实干实绩导向,持续擦亮“我在一线、实干淄川”作风品牌,维护淄川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三、扛起财政责任担当,坚持为民理财理念
(四)抓实综合治税各项工作
做好组织收入各项工作,谋划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47亿元,同比增长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形成部门单位之间工作联动体系,增强各业务职能部门工作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大格局。提升税源监控分析能力和综合监管水平,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情况监管;紧盯经十路东延、张博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重点项目,加强对施工推进中所产生税收的征管力度;配合税务部门,对偷税漏税逃税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谋划制定相应奖惩措施,建立月通报调度机制,实现对全区各执收部门单位的有效激励,调动起抓非税收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实现组织收入各项工作的量质提升。
(五)强化重点支出财政保障
建立以“轻重缓急”为核心的政策和项目分类保障机制,树立财政资源约束意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做好“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管理工作。对刚性必保支出“应保尽保”,对国家和省市有投入要求和具体标准的支出“尽力而为”,对国家和省市有投入要求但没有具体标准的支出“统筹保障”,对部门的合理需求“量力而行”。确保有限财政资金投向关键点、紧要处,尤其是对“三保”支出,做到财力优先保障、库款优先支付,兜牢风险底线。
(六)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根据鲁财监〔2024〕3号文件要求,建立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开展财会监督工作,聚焦财经纪律等四类重点问题进行整治。确保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在严肃财经纪律、预决算公开质量、财政资金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等方面制定年度财会监督计划,进一步规范资金监管流程。建立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整改台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类支出全部进行绩效评价,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各项支持保障
(七)提升国资监管能力
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明确财政、业务主管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能责任,推动形成不同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履责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机制。继续做好清产核资后续工作,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和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根据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报告,推动进行清查整改工作,督促各单位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清查问题整改工作,加强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上级深化改革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优化全区国有企业布局,按照“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全区国企实际情况,推动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完善,着力做到“理顺关系、压减户数、强化监督、做大做强”,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八)强化国企助力效能
以国控、投发为龙头,发挥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赋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国企服务效能,加大对区内上市后备企业的扶持力度,让其成为投资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按照投资约定开展工作,对投资期满企业做好股权退出,提高资金有效利用率,实现良性循环。围绕全区建设主导产业,聚焦新兴产业,对符合“431”现代产业体系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提前布局,发掘优秀基金的嫁接能力,充分利用好基金的支持能力。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对接,推进项目贷款争取、融资债券发行等工作,高质量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全区重点项目顺利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九)挖掘财政支持力度
加强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对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急需、使用效益低的资金,按规定及时收回,做到统筹使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比例,努力实现达到9%,加大对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支持力度,巩固脱贫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夯实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落实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政策,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持续做好对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对中小学办学条件等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进行改善,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扶贫惠民政策,不断完善覆盖各个学段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推进高品质民生工作建设。
五、打好各项基础工作,提高服务监管能力
(十)聚焦债务风险管控
统筹地方债务风险和稳定发展,加强地方债务规范管理,控制好政府综合债务率。严格落实城投公司举债提级管理制度,做好平台公司风险防控,提升管理运营水平,推动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科学储备专项债券发债项目,持续提升政府债券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管控。加快高息债务置换,压缩非标债务占比,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一)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
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全面提升绩效目标质量,严格绩效目标审核,压实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主体责任,提高绩效目标编报质量。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绩效管理,深化绩效评价转型增效,发挥绩效管理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应有作用,在资金分配、使用等环节不断强化绩效导向;开展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绩效管理流程,修订绩效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质量成效。
(十二)优化采购评审服务质效
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及提高预留份额的要求,提高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拓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服务,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持续推进“盲审”,充分发挥一体化平台、专业专家等优势,扩大网上商城覆盖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建立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采购电子证照应用、数字化监管,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督导。严格标准程序,做好控制价和结算评审,把好资金节支关,在“挤水分”的同时,在“提质、增效”上再进一步。按照事前绩效评估全覆盖及与预算评审联动融合要求,引导项目单位自评报告质量再提升,加大对重点典型项目财政抽评复评力度,发挥融合作用和效益。围绕政府重大项目推进,发挥财政评审服务和技术支撑作用,助力民生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三)打牢基层保障基础
深入推进基层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镇(街道)、开发区财政管理日常指导,加强财政专题培训。通过采取进点等方式,进一步夯实基层各镇(街道)及开发区对各项财政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逐步建立定期培训或轮训制度,强化财经纪律、内控要求、审计法规等内容培训,逐步规范财政财务各项工作。强化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支持,做好村干部报酬等资金的及时发放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规范运作,做到专款专用。
六、提升财政队伍工作效能,倡树“三提三争”
(十四)提升组织工作效能
落实全区机构改革任务,加快财政与金融工作融合速度,主动做好“三定”规定修订、人员转隶等工作,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聚气托底。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精神,树立“精文减会”工作作风,营造敢于破除各项桎梏的工作精神,局领导班子带头做到开短会、讲重点,不说废话、不讲空话,充分发挥财政干部工作干事的积极性、能动性。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做好保密、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等各项工作,持续做好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更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学习意识,做到理论修养和业务能力“两手抓”。
(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不断充实优化财政干部队伍,补充干事创业“新鲜血液”,配合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察、录用等有关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开展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岗位适应度评价工作,开展2023年度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抓好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加强年轻干部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人文关怀,关注干部身心健康,激励干部职工安心履职、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