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加新、陈涛、刘善举、刘国、国洪照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山区乡镇政策扶持力度推动乡镇振兴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财政领域的方面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财政将三农投入、乡村振兴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历年拿出专项资金,做好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和保障,保障对山区乡镇的高投入。对西河镇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针对建议中提及的加大对山区乡镇扶持力度的问题
(一)已落实的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
一是着力做好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田园综合体,重点支持以马家庄为核心,辐射13个村的省级田园综合体创建项目,项目已经审批,预计争取上级资金3000万元。
二是争取上级资金900万元支持西河镇梨峪口村远方现代高效农业生态示范园建设,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力推品牌建设,其中“张庄椿芽”先后荣获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等荣誉称号, 被农业部列入《2017年度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
三是发挥市场效应,撬动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对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超过1亿元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1%比例给予奖补。今年年初,会同农业农村局上报淄川区凤凰山田园综合体项目并成功争取项目资金。
四是自2021年起,每年市财政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约2800万元,主要用于太河镇和西河镇两个水源地保护区,请根据资金政策要求,积极做好项目争取。
(二)经对接了解,各级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主要用于对农业农村的产业振兴政策扶持
一是根据《中共淄川区委办公室 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办发〔2018〕140号),自2019年起区财政每年列支1000万元至3000万元,确定支持1-2个镇办集中实施乡村振兴示范片项目,区农业农村局拟定《淄川区开展连片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行动实施方案》和《淄川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创建评估认定办法》,实行分类推进,差异奖补。
二是2020年出台了《关于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加快转型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川发[2020]6号),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拟定出台2021年度申报指南,近期将组织全区进行申报。
二、针对原省定贫困村扶持政策能够相对持续的问题
根据《山东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21]25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鲁扶贫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渡期为5年,每年安排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
三、针对建议中提及的投入不足,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备不完善,村庄道路、人居环境等方面继续改善的问题
我区每年争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四好路”、“五通十有”等项目,特别是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也增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方向,科学做好项目策划,能极大提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议由镇办结合实际,整合本地优势资源,全面梳理分析相关项目,科学做好项目策划及储备,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完善相关资料,及时与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对上争取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财政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