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字〔2022〕118 号 签发人:刘波
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张元锋、肖滨、王谋强、李庆新、张福华、张强、吕延君、高春玲、朱晔、张晓、许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洪山镇‘聊斋文化’旅游资源功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的工作
2021年3月淄川区政府、区财金公司与上海景域驴妈妈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淄博淄川区文旅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确定淄川区聊斋城等文旅项目投资合作事宜。从顶层设计开始,对聊斋文化进行全面规划和提升改造,以蒲松龄和《聊斋志异》为核心,传承经典聊斋文化,兼容现代新聊斋形象,创新和强化未来的聊斋文化。
区财政局下属平台公司淄博市淄川区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山东聊斋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专门负责聊斋园景区提升改造项目的投资和开发。项目计划投资7.1亿元,其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点提升改造、部分旧址新建景点,游玩景观环线道路、园林绿化升级,维护区域柳泉、蒲松龄墓地等。目前项目规划设计已基本确定,正在完善项目施工前手续问题。
二、下一步打算
针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解决投融资困难的建议,一是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与企业,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金融机构对接。根据聊斋园景区提升改造的规划,推进项目融资进展,筹措项目改造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加强与区文旅、住建等部门协调沟通,同项目施工方上海宝冶集团共同推进,解决聊斋园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前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财政局
2022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区财政局,联系人:祝泽昊 联系电话:0533-5418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