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麦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我区母婴室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卫健委、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淄卫发〔2017〕12号)文件要求,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全力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经统计,截至目前我区24家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建设母婴室,并指导SM、银座、新星等商业公共场所建设了独立母婴室。
目前,兜牢“三保”底线是财政面临的首要任务。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保”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建设母婴室,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努力,规划先行,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现有设施设置母婴用房。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出台扶持母婴设施建设的政策文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全面推进我区母婴室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