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本土企业发展,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质量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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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庞悦雷
主办单位: 淄川区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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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悦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本土企业发展,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质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手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在建设电子信息化平台、推进流程再造、提高监管效能等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显著成效。202010月份,淄川区被评为“2019-2020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百强区,区财政局被评为突出贡献单位。

一、规范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推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一律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及时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须提前30日发布意向公开,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全区共发布采购意向96条。

二、建立电子平台,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全面实现网上采购审批模式,动运行网上开标大厅”“网上商城两大电子平台,采购项目全部通过网上申报审批和招投标,供应商网上报名、一律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实现采购人、中介机构、供应商不见面”“少见面,通过网上交易大厅招投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并进行公示

、推进流程再造,提高政府采购监管效能。落实惠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取消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费用和纸质文件提交工作;取消政府采购活动报名环节;取消采购文获取时间限制,全程网上留痕、可溯可查。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机制,开通政府采购网上质疑、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建立信访投诉问题快速处理机制,提高政府采购纠纷化解效率。2019年以来,全区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约732个(包括印刷服务、安保服务、会计、审计服务、法律服务等),本地企业占中标率的87%以上。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牢固树立政府服务理念,持续改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力营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财政局     

                             2021722日    

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是近几年来由政府主导的推进社会积极发展、节省政府资金的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因为购买信息公开性、公平性不够,服务的效果就打了折扣。另外,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和对当地企业带有一定歧视性的原因,我们当地政府购买的社会公共服务大部分都被外地企业在没有经过充分竞争的情况下轻易取得,造成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弊端: 1.没有充分竞争就容易产生垄断,垄断会产生很多不利后果,比如,绑架政府和市场、无法保证服务质量、难以监管等等; 2.不利于培植本地企业的健康发展,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 3.外地企业取得服务项目后,主要还是利用当地企业和人力资源为主完成大部分工作内容,就是一种变相的“包工头”; 4.造成地方税款大量流失,不利于地方的发展; 5.容易产生“甩包袱”外地企业,这在我们当地是有深刻教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