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落实农业企业扶持奖励资金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0012
建议人: 孙雷
主办单位: 淄川区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4-2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孙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农业企业扶持奖励资金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工商资本助推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十条政策》(川发〔2020〕6号),从土地、科技、人才、品牌等全方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发展。

2021年,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关于支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乡村产业振兴的十条政策〉的实施细则》,并于2021年7月29日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通知,开展2020年度申报工作。截止当年8月底共收到申报材料22份,配合区农业农村局对22家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2020年度项目,通过查看内业资料和外业现场的方式进行了审核,共有16家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符合奖励条件。截至目前,该奖补资金农业农村部门尚未上报区政府批复,待批复后,区财政将根据批复金额积极筹措并落实奖补资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财政局

                                   2023年04月23日

 

关于尽快落实农业企业扶持奖励资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