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及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三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20230032
建议人: 许建
主办单位: 淄川区财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5-1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许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助力我区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创新活力。结合我局职能,在服务中小微企业相关领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全年实现减税降费20.1亿元,真正做到“让利于民”。

二是积极开展对上争取,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累计争取上级各类财政无偿资金6.2亿元,各类有偿资金3.57亿元,用于支持传统工业企业转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骨干企业晋级、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项目。引来上级资金“活水”,滋润企业项目“良田”,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立足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本土企业激励政策。2019年以来,连续5年实施厚植本土企业政策,不断完善厚植本企内容。从促进企业提质增效、研发投入、扩大就业、外向发展等方面进行政策激励,累计兑现奖励资金20469万元,惠及企业项目529个。

四是加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供融资担保支持。2020年9月,区政府与淄博市鑫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分险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由区财政向鑫润公司缴纳风险备付金1200万元获取融资担保最高额授信的方式加入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同时,区政府指定淄博淄川正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鑫润公司签订《担保分险业务合同》,由鑫润公司为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项目独立性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我区按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风险分担比例承担分险责任。截至目前,通过积极运作加入省、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累计为2100余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担保11.3亿余元。另外,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市级技改专项贷,全年申报企业技改项目41个,发放贷款35885万元,市财政按照40%—80%的比例分档贴息,解决了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难题,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融资担保支持。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各项管理以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财政局    

2023515日   

关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问题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