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束小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支持淄川区公益组织的团队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区社会公益组织在疫情防控、为民服务、社会基层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区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多措并举,积极支持我区社会公益组织发展。
一是选树典型,重点给予财力支持。憨兜家园作为一家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的公益组织,获得“省级辅助性就业机构”荣誉称号。2019年经区政府审批,区财政拨付补助资金20万元;2021年对上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2022年争取市级补助资金2万元。对于信誉良好、贡献突出的社会公益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经向政府汇报审批,可以酌情予以财力支持。
二是深化政府采购服务改革,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社会公益组织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专业和成本优势,可以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获取稳定的财力支持,进一步促进自身发展。目前,省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组织调研完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必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公益组织的发展壮大。
三是多元化筹措资金,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统筹使用各类为民服务经费,鼓励通过公益创投、定向募捐、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