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对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娄湘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助力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创新活力。结合我局职能,在服务中小企业相关领域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专门向中小企业采购及提高预留份额的要求,提高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落实政府采购“盲审”、“异地评审”机制,优化采购流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2024年共完成采购项目1206次,有效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二、严格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大力实施信贷扩容工程,帮助解决我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
2024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8户15824万元,其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45户14330万元。举办全区政银企合作推进会,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高效率资金保障。组织“百名专家淄川行”科技金融座谈会,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搭建金融服务超市,建立健全融资需求摸排、推送、反馈等部门联动和中小微融资协调等工作机制,推动全区贷款规模提升。2024年12月末,全区本外币贷款余额526.7亿元,较年初增长48.9亿元,同比增速10.24%。
三、多渠道筹措专项资金,助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积极对上争取“数字山东”、技改贷、工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等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区经济提质增速,加快落实各项上级专项资金兑付,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数字信息化应用等创新发展,助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严格落实人才招引经费,用于扶持人才工作站工作、支持全区150名引才大使开展人才招引活动。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继续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各项管理以及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到位,达到预期效果,助力中小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