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关于淄川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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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2-05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关于淄川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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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在淄川区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 烨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淄川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交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2.79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3.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98%,增长0.96%(扣除减税降费因素影响,增长10.43%);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20.76亿元,上年结转及调入资金等8.47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8.17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3.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2%,增长1.3%;上解支出14.1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0.6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62亿元。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0.77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9.2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12%,下降1.12%;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和下级上解收入33.64亿元,上年结转及调入资金等7.87亿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8.2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38.2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4.78%;上解上级支出14.14亿元,补助下级等支出5.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6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54亿元。

区级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5.41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同口径增长1.6%;企业所得税1.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1%,同口径增长19.19%;个人所得税4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2%,下降25.74%;城镇土地使用税1.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18%,下降30.13%;契税1.26亿元,完成预算的99.87%,增长30.18%。

区级重点支出项目(含区对镇转移支付支出)完成情况:

——农林水支出2.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增长4.36%。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2.23亿元,该项支出共计5.07亿元。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3.8万亩。积极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建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基地、田园综合体8个。全面落实支持生猪生产政策措施,支持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完善贫困人口精准帮扶机制,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强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农村综合改革深入实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教育支出11.35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增长11.3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6.69 %。全面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新改扩建中小学32所、幼儿园8所,义务教育教学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更加有力,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足额保障。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免学杂费和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各项政策全覆盖。统筹推进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特教中心新校正式启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亿元,完成预算的99.67 %,增长20.26 %。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2149万元,该项支出共计6.51亿元。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零成本”创业,加强创业贷款支持,全区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达到2016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 %。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低保老人高龄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全年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12所。社会救助水平逐渐提升,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开展“利奇马”台风灾民生活救助,困难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卫生健康支出3.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7.1%,增长7.65%。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349万元,该项支出共计4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纳入政府代缴范围,支持实施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支持开展“行走的医生、流动的医院”行动,基层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严重精神障碍免费救治机制,支持实施第二轮农村适龄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继续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扶助政策,以及无创产前基因筛查、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政府补助政策,提高人口质量。

——科学技术支出3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2.51%,下降6.08 %。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650万元,该项支出共计4066万元。未完成支出预算,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结转下年度支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开展第十二届“百名专家淄川行”,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支持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建设,新增创新平台10个。全面落实“人才新政23条”,扶持科技人才创业创新,支持做好招才引智工作,自主培养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9人,引进院士、专家等18人在我区创办企业。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4.75 %,增长1.45 %。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29万元,该项支出共计6168万元。支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区综合档案馆建设,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势头良好,聊斋文化、齐文化、财神文化、陶瓷琉璃艺术和旅游的契合度进一步深化,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推进全民健身工程,体育公园建成开放,支持创建全国运动健身示范区和全省老年太极拳之乡。

——节能环保支出1.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2%,增长118.82%。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3747万元,该项支出共计1.78亿元。区级支出增长幅度较高,主要是原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调整为区级列支。进一步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建设,加大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力度,开展城乡环境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新建罗村污水处理厂。大力推进污水治理,支持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第二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开工建设,开展农村环境和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强化危废品管理。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大气攻坚精准管控项目第三方运营,增强监管效能。

——城乡社区和交通运输支出2.28亿元,完成预算的94.66%,下降4.23%。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1439万元,该项支出共计2.43亿元。未能完成支出预算,主要是将部分支出项目调整为政府性基金支出。积极培育重点示范镇、特色小镇,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13个,受益群众16632户。加强城乡道路、园林绿地和公共厕所维护管理,提升更新环卫设施,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四好”公路建设,支持灾后交通基础设施重建,强化交通设施维修维护,公路通行能力和标准持续提升。

——资源勘探信息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7 %,下降29.02 %。加上区对下转移支付2460万元,该项支出共计1.07亿元。未能完成支出预算,主要是将部分支出项目结转下年度支出。全面落实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等一系列财政政策,制定“厚植本企6条”扶持措施,新型工业强区建设实现新突破。开展高新企业三年倍增计划,支持小微企业晋级发展和“企业上云”,工业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步伐明显加快。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稳步提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9.7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6.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2%,增长15.72%;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转移支付补助3.5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9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6.78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3.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9.16%,增长20.82%;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及上解支出等3.4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亿元。

剔除区级对下转移支付补助,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6.9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3.05亿元,完成预算的121.68%,增长18.38%;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及上解支出等3.4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4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2.8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  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73万元,其中:当年支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18万元。收支当年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79亿元,完成预算的98.53%,增长13.5%,主要是补发2014年10月份之后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2.04亿元,完成预算的97.95%,下降5.92 %,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上解支出减少。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75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0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均属于区级预算收支。同时,上述各类预算收支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2019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可能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区对下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结合上级财政支持,一般公共预算区对下转移支付6.81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1.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1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区对下转移支付2.82亿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0.9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8亿元。

(六)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

市政府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4.99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亿元,全部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主要用于纳入全区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补偿安置费用支出。2019年,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47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亿元,再融资债券3.47亿元。2019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情况已经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总体来看,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

(七)落实区人大决议情况

过去的一年,在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大力支持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各项决议,依法加强收支管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着力支持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 稳投资、稳预期,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更加显著。全面落实中央最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个人所得税设立6项专项附加费扣除,制造业和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增值税率分别由16%和10%降至13%和9%,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8%调整为16%,全区累计为企业减负约7.33亿元。争取省市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和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等扶持政策,兑现政策资金2.5亿元。制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1+5”财政体系落实意见,出台厚植本企六条政策,兑现奖励资金 3131万元、受益企业54家。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认缴市级母基金9000万元额度。设立总规模5亿元创投基金,拟签约项目11个;设立1亿元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专项支持企业上市。探索“一线城市研发、淄川落地量产”新投资模式,完成对2家上海创新药物研发企业投资。国有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财政收支管理持续优化。坚持“该降的税降到底,该收的税收上来”,健全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加强税收信息比对分析,强化税源管控,抓紧抓实综合治税,组织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核查清理,切实将税源转化为税收。加强土地资源运营,做大土地收益规模,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财政的贡献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以政府的“紧日子”保障老百姓的“好日子”。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部门追加报告、新增支出项目和提标扩面政策。统筹整合上级39项专项资金5.47亿元,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11亿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集中保障重点支出。全力支持9号台风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拨付重建资金9702万元。强化债务风险防控,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项目建设。

三是财政领域重点改革全面推进。出台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贯彻落实意见,启动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坚持量入为出,从严从紧控制项目预算,统筹编制“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建立支出政策评估制度,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推行项目库管理应用,未纳入项目库的资金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和追加预算。强化零基预算管理,摒弃传统的“基数”观念,按照实际需要据实编报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所有财政资金编制绩效目标,将绩效评价嵌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加快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调整完善区与镇财政管理体制,明确区镇事权责任,重新核定收支基数,理顺税收分享比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进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完成14家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统一划转和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是财政服务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所有政府采购事项全部通过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申报审批,全年完成采购2694次,采购金额36亿元,节支率4.8%。完成评审项目132个,评审资金8.8亿元,综合审减节支率11.2%。成立全市第一家区级会计代理记账中心,先行试点代理12个行政事业单位记账业务。跟进机构改革资产和财务管理,同步抓好涉改单位经费划转、预算调整、账户变更、国有资产清查划转等基础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完整移交和安全管理。强化财政财务专业培训,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定期财务会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整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和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保证民生政策落地达效。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清理盘点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等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国有资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源有偿收入征管和公物仓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区财政运行总体良好,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压力加大。受经济下行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企业效益普遍下滑,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集中实施,短期内给财政收入带来了较大影响。据测算,落实已经出台的减税政策,今年减少税收收入6.7亿元,影响地方财政收入3.5亿元,影响收入增幅10.43个百分点。二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民生提标扩面、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等民生工程,兑现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坐实机关人员职业年金等工资福利待遇,都需要大量的财力。同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加大,财政兜底性支出负担越来越重,导致刚性支出需求很大,“三保”支出面临较大压力。此外,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补助政策进入退坡期,地方政府债务进入还款高峰期,进一步加剧了财政平衡难度。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经济形势

从2020年财政经济形势看,我区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变,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步伐的不断加快,为财政增收奠定较好基础。但是,受一系列减收增支因素叠加影响,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财政收入方面,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逐步释放和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留抵退税政策的深入实施,减收趋势仍将继续,财政收入难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方面,民生提标扩面、机关事业单位增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财政兜底性支出,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这些都需要大量财力保障,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二)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强挖潜统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三保”支出,支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统筹“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收支计划,将各类预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存量资金等所有政府性资金统筹安排,集中财力保重点办大事。二是持续强化开源节流。按照长期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有保有压,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压减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保障重点。三是全面推进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建立项目事前评估机制,拓展绩效目标覆盖面,加快构建“花钱问效、无效问责”机制。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全区主要经济预期指标和各项收支增减政策因素,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4.4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27.02亿元,增长3%;非税收入7.38亿元,增长0.7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4.34亿元,增长2.26%。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新增一般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28.78亿元,收入共计63.18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8.84亿元,支出共计63.18亿元。收支预算安排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预算安排意见: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7亿元,增长2.13 %。其中:税收收入12.73亿元,增长2.94%;非税收入6.94亿元,增长0.67 %。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上述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20.33亿元,调入资金及下级上解收入  17.17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2.36亿元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59.53亿元。

支出预算安排意见: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相应安排59.53亿元,扣除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及结转下年支出20.28亿元后,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25亿元,增长2.66%。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项目为(含区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农林水支出5.08亿元,同口径增长2.56%。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乡村振兴重大战略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支持现代高效农业生态示范园建设。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支持灾后水毁修复和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绿满乡村”五年行动,支持农村旱厕改造和农村路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生产生活环境。稳定生猪生产,加强畜禽疫病防控,保障市场供应。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村级组织保障运转资金5100万元,农业保险补贴1200万元,水毁修复和灾后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5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900万元,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资金4500万元, “绿满乡村”建设资金1000万元,农村旱厕改造资金100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12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亿元,同口径增长5.38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财政补助标准,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提高重点人群生活保障水平。持续稳定就业水平,全面落实“零成本创业”等扶持政策,加大创业贷款支持力度,促进各类重点群体高质量就业。提高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标准,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扶持政策,保护合法权益。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720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缺口4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26600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700万元,城市社区运转资金17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700万元,就业创业资金2600万元,特困人员救助资金1000万元。

——教育支出11.57亿元,同口径增长1.94%。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力支持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严格执行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高中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水平。优化政府助学资助政策,完善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4400万元,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建设资金5200万元,学前教育奖补资金120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免学费、国家助学金70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240万元,同口径增长4.28%。深入推进校城融合、校企融合,组织开展第十三届“百名专家淄川行”活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全面落实“人才金政37条”,支持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科技创新发展资金1700万元,人才专项资金1200万元,大学生创业资金500万元,引进外国智力资金10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250万元,同口径增长1.33%。支持文化旅游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继续开展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政府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支持融媒体中心建设,保障“文化云”平稳运行。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支持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支持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创建,继续实施文体设施免费开放政策。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资金500万元,融媒体中心建设资金600万元,文物保护资金800万元,文化惠民演出资金300万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3.83亿元,同口径增长4.24%。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二期建设工程,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全面落实计生家庭扶助和农村低保家庭计生补助政策,开展卫生计生一体化精细服务,支持适龄儿童窝沟封闭,继续实施无创产前基因筛查、耳聋基因筛查政府补助政策。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24600万元,困难群体代缴医疗保险资金1100万元,医疗救助金5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4100万元,计划生育补助资金490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资金700万元,严重精神病患者救治资金600万元。

——城乡社区和交通运输支出2.6亿元,同口径增长1.65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活动,支持实施“七大会展”工程,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积极培育示范镇和特色小镇,支持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强化交通基础支撑,统筹抓好“四好”公路三年攻坚行动和灾后重建工程,加快重点道路工程建设改造,加强交通设施维修维护。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城乡环卫一体化补助资金4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65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1200万元,交通等基础设施灾后重建资金4400万元,公交线路补贴资金2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55亿元,同口径增长1.68 %。支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科学编制全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继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加大民用清洁煤炭推广力度,加强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检测,实行大气热点网格化监管,改善大气质量。深化水污染防治,压实河(湖)长责任,积极推进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继续实施关停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冬季清洁供暖试点城市建设补助资金6500万元,民用清洁煤炭补贴资金1000万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资金2800万元,第三方环境监测资金600万元,第二固体废弃物填埋场建设资金210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1亿元,同口径增长3.74%。全面落实“1+5”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系列政策,加快“四新”产业培育力度,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实施厚植本企行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支持开展规模以下企业家培训,组织全区优秀企业家培训疗养,提升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新型服务业发展,加快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区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主要有: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2100万元,厚植本企发展资金48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12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7亿元,比上年度预算增长11.1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7.9亿元,收入总量为14.6亿元。

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安排14.6亿元,扣除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结转下年支出4.6亿元后,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亿元,比上年度预算增长72.4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6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6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60万元。收支当年平衡。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整为省级统收统支,我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保留三项,分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62亿元,同口径增长5.19%。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3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39亿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15亿元,同口径增长9.4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17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0.47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48亿元。

(七)政府性债务预算安排草案

2020年,预计市财政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7亿元,重点用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一般债券0.2亿元、专项债券4.5亿元,已分别列入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额度待市财政局正式下达后,我们将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预算执行和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淄川区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预算草案》。

三、2020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财政工作十分重要。我们将认真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大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六大赋能行动”,精准把握“八个聚焦聚力”,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强项目库管理,用好省市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1+5”财政体系等扶持政策,提高争取到位率。认真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厚植本企六条等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传统产业涅槃重生,支持新兴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省市两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落地运营,抓好基金招商,积极扩大基金规模,提高投融资实力。推进创投、新医药产业并购等基金运行,完成3家以上优质企业项目投资,推动优势产业链条集聚发展。积极策划储备项目,加大地方政府债券争取力度,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力支持“双招双引”,加强优势项目策划和营销,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四新产业,加快专业园区建设,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税收保障机制,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以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为目标,强化财政服务职能,积极培植税源,抓好财源建设。健全财税运行分析和税收保障机制,用好财政大数据治税现代技术平台,推进涉税数据分析和应用,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纳税评估和重点税源排查比对,强化薄弱环节税源征管。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动态完善涉税信息,强化综合治税和税源监控,组织开展重点税源专项征管。推进税源网格化管理,提升网格员业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支撑,增强税源转化为税收能力。完善镇级税收激励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税收征管格局。盘活和整合有效资源资产,增强土地运营能力,充分发挥土地收入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壮大财力规模。

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勤俭持家,节约办事。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压减,从严审批、从紧控制办公用房维修、公车购置、培训费、会议费、信息化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支出。优先落实中央、省市区确定的重大政策、灾后重建和重点民生补助资金,其他专项资金规模按照10%比例压减,清理合并3万元以下专项资金项目。按季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整合上级财政资金,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优先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就业创业、优抚安置、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支出。

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区级预算管理改革,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严控追加预算,未列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安排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转变“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固有思维,树牢绩效管理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开展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试点,推进事前绩效评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运行“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逐步将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五是规范财政基础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完善监管工作流程。加快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向财政预算评审转型,提升财政服务效能。跟进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启动项目支出标准化管理。完善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和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办法,规范市政、交通、水利及其他重点领域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盘活机制,优化资产配置,挖掘国有资产潜在效益,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持续抓紧抓实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推进会计代理记账中心管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攻坚克难、奋力进取,不负韶华、砥砺前行,为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而努力奋斗!

 

 

 

 

 

 

 

 

附注

 

主要名词解释

 

1.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自1996年起,国家将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区别原有预算内收入,分设了“一般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两类科目,对不同性质的资金分别进行反映。自2012年起,财政部又将原“一般预算收入”统一改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照新修订预算法,2015年起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按现行规定,政府性基金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分账管理、专款专用。

4.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财政部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单位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自2009年起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四个险种。

8.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区和计划单列区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大审批。

9.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0.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11.财政管理体制:指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财政管理根本制度。广义的财政体制是规定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国家同企事业单位之间在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职权方面的制度;狭义的财政体制就是国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预算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限的制度。

12.财政转移支付:指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13.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的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14.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15.上级税收返还:指中央财政为保障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等改革后地方的既得利益给予的税收返还。

16.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17.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18.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花尽量少的钱、办尽量多的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出部署,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19.财政补贴:指政府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形式及制定的方针政策,为了有计划地调节社会供求和社会经济生活,通过资金再分配给予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一种财政性补助,是发挥财政分配机制作用的特殊手段。财政补贴的项目和形式主要有价格补贴、财政贴息、职工生活补贴等。

20.“零成本创业”:为推动创业创新,把我市加快建成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区域创业创新中心,2016年9月,市政府印发了《鼓励“零成本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通过给予启动资金、开办场地、融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创业全周期政策扶持,提供免费创业培训,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2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是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我国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22.税收保障机制:是指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应用平台为支撑,通过政府领导、财税共管、部门协作,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相关单位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税收保障机制,实现税收征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23.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于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满足社会公共部门的正常开支需要的财政支出。 

2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于履行职能、开展业务所必需的公务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方面的支出。

25.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是指将区级国资监管机构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由区国资监管机构及区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统一监管,以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包括区直部门、单位对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形成的权益,以及部门、单位兴办的依托部门、单位职能收取经营性费用的各类实体或社会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

26.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为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区政府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通过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和专利奖励等措施,到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

27.人才新政23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2017年12月,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加快推进重点人才高度聚集、建立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材机制等五个方面制定了23条具体措施。2018年6月,区委、区政府就贯彻落实“淄博人才新政23条”制定配套措施,提升我区人才发展竞争力。

28.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为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2018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从省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向固化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体制开刀。省级将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全面归并整合,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市区参照进行整合,并按照区域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统筹使用。

29.新旧动能转换系列扶持政策:为全面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2018年8月,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1+5”的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其中,“1”是指《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5”是指加强财政体制引导、发展现代优势产业集群、实施税收政策激励、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等5个具体实施意见。

30.人才金政37条:今年按照市委要求,将“人才新政23条”与新制定的政策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的人才政策共分为5大部分37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标。主要是对部分原有政策支持标准进行提升。二是松绑。主要是对用人单位引才用才体制机制进行突破。三是创新。主要是对原有政策盲点进行补充。

31.厚植本企6条:区委、区政府为厚植本土企业发展优势,以2019年“1号文件”制定的6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