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淄川区区级“三公”经费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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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1-523407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安排,经淄川区财政局汇总,2021年区级预算部门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377万元,比上年减少138万元,同比下降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2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1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公务接待活动进一步压减。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国务院“约法三章”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区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上年只减不增。
注释:
1、因公出国(境)费,指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