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1-51663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0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办财审统计事务服务中心、开发区财政局,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淄博市财政局和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采〔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淄博市财政局和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采〔2021〕4号)
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