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财政局转发《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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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4-548577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淄川区财政局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现将《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川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