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财政局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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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24-548578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淄川区财政局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持续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效,现将《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淄博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规范性评价的通知》(淄财采〔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淄川区财政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