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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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16K/2017-502189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30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财政局 |
2016年,淄川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任务,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淄川区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财政服务为目标,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重点,认真梳理有关资料,及时公开财政信息,妥善处理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强化行政审批及权力运行公开,及时公开发布财政政策及财经规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11月份,根据局领导调整分工情况,及时充实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保证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受理点及时承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
二是健全公开检查考核机制。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制定信息公开方案,及时督促相关科室整理公开信息资料,抓好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相关的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等符合公开要求的及时全面公开,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辅以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局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对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予以明确和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定期发布权威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将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决策部署以及财政工作要点、预算执行、经济运行和民生政策等工作动态及时予以公开,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征得公众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主动宣传公开公众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高度重视群众的诉求,关注群众的热切期盼,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按照要求,做好群众的诉求回复,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一年来,在淄川区政府网站“般阳民生”栏目回复群众问题17个,办结率达100%。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网站、报刊、电视、广播、单位电子信息屏幕、宣传栏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最新财政政策、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知情。在局办公大厅、行政审批窗口等服务场所显著位置,以明白纸等方式反映我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流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布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信箱和网址,认真倾听民众心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社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掌握不够;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信息公开不完整;三是有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等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逐项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纳入局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广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规定,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强化领导,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根据业务科室职责,明确公开职责范围,压实科室负责人责任,加强对相关信息资料的整理、审核和上报,努力做到符合公开要求的信息资料全面公开。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修改完善局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考核内容,视工作完成情况严格将扣分和实行约谈等措施。由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检查和督导,及时督促和定期通报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