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淄川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16K/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淄川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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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区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热点,较好的完成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主动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财政领域财政预决算、工作要点、预算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126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制定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41项公开事项,制定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完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及公开方式等内容,夯实政务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2020年,区财政局承办8 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书面答复文件,办复率达到100%。其中,8 件人大代表建议涉及医疗卫生2件、文化教育2件、农业发展1件、基础设施建设2件、社区管理1件,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来自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区管理以及农业农村发展等重要民生领域广大群众的强烈意愿诉求,广泛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解决办法,形成正式答复文件满意率达到了100%。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财政领域提案1件,涉及昆仑镇部分地域企业社区管理问题。区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划和部署,提出办理建议,形成答复文件。于7月底,面复5名政协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2依申请公开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及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公开工作,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公开目录,定期梳理相关工作信息,严格公开条例,扎实做好相关信息的动态更新、及时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密切关注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主动公开公众关注的热切期盼,按照工作规定及程序,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投诉、意见建议

5监督保障根据工作岗位变化,及时调整2名工作人员,优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人员需求。抓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输送参加区里安排的业务培训班。加强与上级衔接,有效解决工作的疑惑、难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专人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5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政策讲解、网上办理。二是公开信息内容覆盖面还需扩大和完善,离公开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实效性,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