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16K/2022-522466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川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以政务公开推进淄川区财政局各项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淄川区财政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栏目。下一步将继续对标准目录做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更新。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2021年,淄川区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3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确定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压实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不够强,特别是在平台管理、信息梳理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急需改进提升。二是部分栏目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如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内容单一公开信息内容覆盖面还需扩大和完善,离公开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改进情况:我局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学习,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实、全面、主动地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的事项,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根据政务公开最新要求,细化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收费等栏目,推进基层财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公开财政信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区财政局承办9 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书面答复文件,办复率达到100%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