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16K/2024-542643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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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8 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561;电子邮箱:q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

1、主动公开方面。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全区财政工作,及时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2023年淄川区财政局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同比增长4条,公开信息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财政支出数据公开和财政拨款事项,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保障了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政府信息管理。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财政局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实现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5、监督保障方面。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管理,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促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二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步推进力度不够日常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针对以上问题,本机关采取如下措施:着力推动公开常态化。狠抓工作落实,制发政务公开常态化任务清单,将上级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淄川区财政工作实际进行细化具化,督促各科室做好日常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各次培训及工作部署会议,按时按要求做好各公开栏目更新。根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根据任务清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

3、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承办14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通过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沟通走访现场同代表、委员联系了解情况等方式,最终提出建议提案解决办法,形成正式答复文件。并逐一面对面答复代表、委员,做到满意率100%。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