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116K/2025-550249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淄川区财政局

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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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78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181561;电子邮箱:q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部署,结合本机关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淄川区财政局主动更新信息200条,主要包含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信息。按照工作发展更新领导分工及机构设置、工作计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等信息,定期定时公开预决算信息、财政收支、国企经营情况和业绩考核等情况。主动公开了四项行政处罚信息,五份人大建议回复情况及三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4年度,淄川区财政局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相比2023年减少一件。依申请公开要求公开一份财政文件,区财政局已按照申请人要求将相关文件向其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淄川区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落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公开流程,将财政领域相关信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2024年,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淄川区财政局根据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5.监督保障方面。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管理,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促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实际工作落后于信息更新要求时限。由于数据确定落实的不确定性,我单位在很多数据更新时限上存在问题,如每月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和业绩考核,因上级审核时间的不确定性导致有时无法及时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局办公室采取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一是经常浏览网站栏目,做到更新时限心中有数,二是提前对接业务科室调度相关信息,信息形成后第一时间完成发布工作,三是通过自学、集体学习的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单位2024年共收到1份依申请公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区财政局承办5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并逐一形成文件,向代表答复,办复率达到100%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涉及财政领域建议5件,其中,社会帮扶1件、农业农村1件、交通建设2件、教育保障1件。这些人大建议广泛涉及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收到建议后,区财政局十分重视,对涉及财政领域相关工作做到主动认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我区财政工作现状,通过与其他涉及部门单位进行沟通、联系代表了解诉求、实地查看走访调研等方式,最终形成正式答复文件,并由相关建议承办人逐一面对面答复代表,做到办复率100%

淄川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共提出涉及财政领域提案3件,涉及卫生健康1件、文化建设1件、企业发展1件。区财政局就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政协提案,做到主动认领,积极进行研究。通过对接委员诉求、征询部门单位意见、进行协商沟通等方式,根据目前财政情况和后续工作打算,对提案所涉及内容提出办理建议,形成正式答复文件,面复所有提案政协委员。目前所有政协委员对提案答复满意率达100%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4.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4年淄川区财政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

淄川区财政局

20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