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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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9197/2024-543812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3-21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3年12月,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发〔2023〕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鲁金监发〔2020〕9号)于今年11月12日到期,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使分类评级指标、过程和结果更加公平合理,我们立足行业监管发展需要,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规定,对原《评级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从而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活动、实施分类监管提供政策保障。
二、起草依据
依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评级办法》共分5章16条,包括总则、评级指标及方法、评级结果及运用、组织实施和附则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分类评级的定义、分类评级范围和分类评级遵循原则。
第二章,评级指标及方法。主要从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控、信息披露和监管评价等六个方面进行评级打分,并确定加减分原则。
第三章,评级结果及运用。明确分类评级确定五个等次,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
第四章,组织实施。明确分类评级工作程序为机构自评、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局审定四个环节。
第五章,附则。明确办法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四、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的公布日期是2023年12月1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