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川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的审核报告(第四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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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MB28599197/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关于淄川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的审核报告(第四批)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根据《关于印发<淄博市应对疫情推动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实施细则>的通知》(淄金监发〔2020〕5号)有关要求,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对2022年1月底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共有2笔1600.00万元贷款符合申报条件,共申请贴息金额8.00万元(见附件),上述贷款已结清,无逾期、欠息情况,符合贴息申报有关文件要求。
附件:淄川区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第四批)
淄川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6月2日